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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征兵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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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学生应征入伍优待政策
    作者:  发布于:2019/04/15 09:19:21  点击量:

    1、报考军校。在校大学生可参加军队院校本科层次考试,录取毕业后担任军官。

    2、报送军校。担任班长1年以上的党员,连续2年立三等功或1次二等功以上且被大军区级单位评为先进个人或军级单位先进典型或科技进步四等奖以上奖励的,可报送军队院校,毕业后担任军官。

    3、直接提干。年龄不超过26周岁,且符合相关条件的本科毕业生可直接提干,担任军官。

    4、选取士官。服义务兵役结束后,可优先选取士官,在校学习期间视为军龄。

    5、享受学费补偿、代偿。本科生每人每年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不超过12000元。

    6、家庭优待金。在校大学生、毕业生较普通兵优待金分别提高10%30%。景德镇入伍优待金:在校大学生13000/年,本科毕业生16000/年。进新疆、西藏服役分别按普通兵优待金2倍、3倍发放。共领取2年。

    7、部队发放津贴:入伍第一年1000/月,第二年1100/月。

    8、选择服役方向。毕业生可以按自己意愿选择服役方向。在校生不可以,但会充分考虑个人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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