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国务院后备力量建设的方针政策和上级有关指示,研究制定加强后备建设的对策措施;
2、做好兵员动员工作,完成年度征兵工作任务;
3、搞好国防动员潜力调查、退伍军人预备役统计核对和地方与军事专业对口技术人员预备役登记工作;
4、负责学校国防教育日常工作,协助地方有关部门抓好全民国防教育;
5、根据上级有关学生军训工作的指示规定,指导完善本校学生军训计划,指导学生军事训练及有关国防教育课程。
6、负责学校"双拥"及"军民共建"工作;协同有关部门搞好历年复转军人的管理和教育。
7、主动参与学生德育和管理教育工作,指导国防实践社社团活动的开展。
8、负责学校民兵预备役应急分队(人员)的管理、教育和培训。
9、完成上级军事机关和本级党委、政府赋予的其他任务。